2006年8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这种惩罚更像是奖励
椿桦

  看到《丽水国宝石刻遭毁损,〈大旗英雄传〉剧组被罚2万元》(《青年时报》8月19日)的新闻,我暂时忘记了伤感,直想对这个挨罚的剧组说一声:“恭喜你,中奖了!”但我这句祝贺语多少有点恶毒,它的本来指向应当是环保部门。因为我想告诉官方,有一种罚款是非常原始而低级的管理模式,而这种低级的惩罚不仅无助于破坏者幡然悔悟,反而会使破坏行为相传。
  两年前,张纪中率《神雕侠侣》剧组破坏了九寨沟仙池,因为遭到千夫所指,这个电视剧被炒作出一流的关注度。此后,影视界很快就受了某种启发:到美丽的景区拍片必有斩获。于是,《无极》剧组毁坏了香格里拉的碧沽天池。先吃到螃蟹的张导比陈导要幸运——他说了声“Sorry”就过关了;《无极》则交了9万元的“破坏费”,但这个价钱对于高票房的影片来讲,仍是九牛一毛。
  凭心而论,在这场具有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环境破坏游戏中,“大旗”剧组棋高一着。种种迹象所透露出来的意思与我的观察相当吻合:剧组视这场游戏为一种买彩行为。最后,他们中奖了,且代价极低,仅花两万元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。至于批评,至于谩骂,甚至包括我在内的媒体人的喋喋不休,都是他们获奖的一部分。
  环境执法的软弱无力为违法乱纪者提供了施展空间。也许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所说:“中国许多重大环保决策未经前期研究和充分论证就匆忙出台,影响决策质量。”实践证明,许多这样的环保决策由于充满了弹性,而成为破坏环境的间接帮凶。就像“东莞福安公司偷排污水被追缴上千万排污费”事件(《南方都市报》8月5日),直到被曝光时,福安公司需要承担的罚款也仅21万元。执罚的随意性恐怕连周局长也搞不懂。
  美国的做法是制定“毁灭奸商卷土重来的能力”的法律,而目前我们的环保执法所发挥的作用,似乎只能让违法者的胆量越练越大。有必要对我们的环境法治进行一番检点。